学车报名方式
合作驾校
汽车喇叭是驾驶时使用频繁的装置,如果使用时经常出现单音、音质差,并且时好时坏,有时根本不响等故障,给车主带来很多不便。汽车喇叭不响或者发出异响该怎么办?汽车喇叭如何进行日常维护和自我检修喇叭出现上述故障时,应先区分是线路故障还是喇叭本身的故障。
先来了解喇叭的工作原理。当按下方向盘上或其他位置的喇叭按钮时,来自蓄电池的电流会通过回路流到喇叭继电器的电磁线圈上,电磁线圈吸引继电器的动触点开关闭合,电流就会流到喇叭处。电流使喇叭内部的电磁铁工作,从而使振动膜振动而发出声音。
线路故障主要为线路虚接,如:喇叭继电器触点烧蚀、喇叭插头端子松动、方向盘处喇叭开关接触不良等。但在很多喇叭故障中,尤其冬季出现问题较多的是喇叭本身的故障。
结合我们的使用环境等因素,喇叭本身的故障主要为以下几个原因:
1.触点烧蚀:如果长时间按喇叭易造成喇叭触点烧蚀而产生阻抗,流过电磁线圈的电流减弱,电磁吸力下降无法吸引衔铁带动膜片正常振动,导致发音沙哑、甚至不响。但不断按喇叭时,若瞬间强电流通过阻抗依然能正常工作,所以会时好时坏。
2.密封不严易受潮:虽然喇叭内部是密闭的,但如果密封不严洗车时进入雾气或内部空间空气中有水蒸气,水蒸气很容易导致触点受潮无法正常工作。
3.电磁线圈端子接触不良:有些喇叭内部电磁线圈漆包线端子接头是铝金属铆钉压接连接的,非牢靠焊接连接,如果端头漆包线上的绝缘漆处理不净或铆钉压接不牢靠很容易产生虚接故障,导致喇叭工作不良。此种故障是喇叭质量原因,无法修复,只能更换新件。
建议汽车喇叭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洗车时切记防止喇叭被淋湿,发现喇叭进水尽快用风枪吹干。
2.尽量不要总是长时间按喇叭,这样容易造成喇叭触点过早烧蚀。
3.喇叭出现故障尽量寻求专业维修技师帮助,不要盲目更换喇叭,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温馨提示】:
石家庄学车网分享最实用的学车心得,汇聚最全面的石家庄驾校学车信息,帮您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驾校。
更多的石家庄驾校学车:http://www.0311xc.net
我们会为您推荐最适合的驾校,让您选的明白,学的舒心!
团报咨询QQ:1599765256 报名热线:0311-80801909
随机阅读
驾照扣分查询
驾照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如果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09年9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时止。
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的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照扣分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扣分周期 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
驾照扣分细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