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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车网 科目一技巧】不少地区的科目一交规考试试题库都做了调整,即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同步,加大了对酒驾和醉驾行为的具体处罚力度。为了让学员们在做题时能更快速地分辨出酒驾和醉驾、驾驶营运车与驾驶机动车的区别,现将相关规定进行整理总结。
关于营运车辆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关于一般车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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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起,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路考正式实施电子化考试,而电子考试启动后,车管所民警发现考生在实际道路考试中存在很多问题,诸多驾驶细节和文明礼让意识匮乏。为了让考生在训练中掌握安全驾驶技能,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总结出21条考试不合格的现象,希望广大考生在练车时扎实苦练,时刻谨记安全驾驶细节和礼让的文明行车习惯,成为一名文明优秀的驾驶人。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起,驾照考试将更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驾照考试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主要体现在大型客运车准驾车型和科目三的考试细节上。据介绍,对大中型客运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将实行20公里长距离实际道路考试,合格后参加夜间考试,同时,车管所还将对客运车驾驶人开展模拟弯道、湿滑路段、变更车道、超车、突发应急等特殊情况的考试。驾驶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在领取驾驶证之前,还要进行一次安全驾驶常识考试。
21条考试不合格现象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3.制动气压不足起步
4.车门未关闭起步
5.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6.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
7.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
8.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9.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
10.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
11.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
12.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
13.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
1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15.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
16.不按规定减速慢行
17.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1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
19.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距
20.会车困难时不让行
21.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不避让相对方向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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