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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车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对面无来车且道路两侧均无影响超车障碍物的路段经行。超车应在确认前车让超并有充足的安全距离从前车的左侧超越。进入左侧车道超车,无法保证与正常行驶前车的横向安全间距或被超车无让超空间时,应主动放弃超车。
1、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超车时,应开启左转向灯,从被超车左侧超越。预计在被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应提前减速,跟随前车行驶。通过隧道,铁路道口,急转弯路段,窄路,窄桥或遇前方道路上有车辆掉头时,不得超车。
2、行车中超越右侧停放的车辆时,为预防其突然起步或开启车门,应预留出横向安全距离,减速行驶。长鸣喇叭,加速通过和保持正常速度行驶,都无法预防突然出现的危险。
3、遇后方车发出超车信号后,只要具备让车条件就主动减速并示意后车超越。当被其他车辆超越时,应当减速,靠右侧行驶,不得靠道路中心线行驶或加速不让超车,让车不让速,更不得向左或紧急制动,以免后车反应不及时发生追尾或侧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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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男子覃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105国道白石路段时发现身后有警车时,立即加速逃跑。三乡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截停嫌疑车辆检查时,发现覃某原来无证驾车。根据规定,覃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三乡交警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辖区105国道白石路段巡逻。一名驾驶桂K50763号牌小型客车的男子发现车身后的警车时,突然加速往三乡镇文昌路方向前行。这一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截停车辆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车男子竟置之不理。在民警再三告知不出示证件将依法暂扣车辆后,当事男子突然慌了神,赶紧拿出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交给民警检查。民警查看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当事男子覃某最后只得承认自己没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在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民警发现桂K50763号牌小型客车左前轮已经磨损成“光头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即指出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规定,覃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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