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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比骑自行车都简单”,经常听老师傅这么说,但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有感觉出来,开车怎么就会比骑自行车还简单呢? 从驾校顺利考取本本,并且认真观摩大半年后,我才正式开始上路。本想着自己没偷工减料认真在驾校学习了三个多月,再加上兢兢业业观摩大半年,应该对开车有感觉了,但真正上路后才体会到“光说不练假把式”的含义。 第一天:明白啥叫“手潮”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此话一点不假。上路第一天,我硬是拉了个比我还“菜”的新手作陪,于是俩“傻大胆”开始了自驾车的生活。 虽然几经起步熄火的折腾,但最后我还是一步三挪地将车给“搬”到了公路上。挤进来来往往的车流中,虽然我表面上还故作镇定,但心里早犯起了嘀咕:“天哪,咋会那么多车,这可让俺咋开哪?”这一紧张,湿漉漉的手汗也跟着凑起热闹,方向盘被我握得湿滑湿滑的,我也弄明白了“新手手潮”一词缘何而来。 由于每次起步都很不容易,所以我最怕遇到红灯了,可往往怕什么就来什么。从单位出发没走多远,就遇到了第一个红灯,虽然我急了一头汗,但车愣是没开出半米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信号灯由绿变红,听着后车一个劲儿地狂按喇叭表示抗议,我那会儿恨不得下来推着车走。 第二天:心里激动兴奋 第一天上路有惊无险,让我颇有点成就感。 有了这股兴奋劲,我特意开始了针对我自己的专项练习,在郑东新区找了片开阔地,狂练起步停车,寻找“油离配合”的那种感觉……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吧,经过半天强化训练,起步顺畅了许多,换挡也不再成问题了。 再加上我积极总结,虚心向老师傅们请教,也渐渐有了些心得,开车在路上也就不那么紧张了,而且心中不免有些小得意:“开车吗,也就是这么回事儿。” 第三天:有了阴影,没敢碰车 上路刚两天,刚刚找到点感觉,就听到了个不好的消息:一位开车上路很久的朋友跟别人追尾了,车也被撞得不轻。这个消息对我打击不小。第三天,俺在车旁看了摸,摸了看,犹豫了好半天,最后还是没敢再去碰那辆车。 后来,在老师傅的开导与鼓励下,我又重振士气,更加谨慎小心地上路了。随着每次出行都能顺利而归,现在也渐渐消除了心中阴影。 不过,只要我准备开车上路,我都会在心中拼命地祈祷一路平安,千万别出什么乱子。 上路第二周:略有心得 上路两周,我也总结出一些行车的心得体会。 【稳字当头】我是新手外加新车,路上绝不跟人比速度,任凭别人超车,我坚信“比自行车快多了,干吗那么着急”的理念。而且每次开车与前车保持五十米以上的距离,同时坚守“一条道走到底”,不需换道时,绝不变道。 【站错道别怕】因不熟悉路段,本来直行站到转弯道上,或者要转弯时却站到直行道上,面对新手常犯的此类问题,我的原则是绝不违章:站错道,大不了在前面调头再来嘛!有了这句话安慰,我心里也就不慌张了。 【脸皮要厚】现在我已修炼到比较高的境界,不管后车怎么用大灯晃我,抑或是鸣喇叭表示严重抗议,我都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决不开快车,当然了,我一般都会很礼貌地给他们留出超车的位置。 【给自己定程序】为杜绝“拉着手刹一路狂奔”的事儿,我在车内贴了个开车守则:踩离合,挂挡,松手刹。再不然,就是每次出行时,一定找个陪驾的人,关键时候能够帮忙拉手刹,这样就会在自己手忙脚乱时增加安全系数。 以上是我认真总结后得出的结论,不知对不对,但我觉得基本上还算符合开车“胆大、慢行、心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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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昨发布2012年度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情况分析报告
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邹群英)市第二人民法院昨日发布2012年度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称,行人、骑自行车和摩托车者最容易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死亡,超过八成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死者均来自上述人群。此外,报告还分析,虎门、长安、厚街等经济强镇发生涉及一人死亡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最多,而晚上9点到10点更是造成死亡交通事故最集中的时间。
特点一:
晚上9点死亡事故最多
据统计,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去年受理涉及死亡一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108件,发生在21点(21:00~21:59)的事故件数最多,发生在6点(6:00~6:59)的最少,分别为12件和0件,而21点至23点和16点~18点事故最为集中,分别达到22件和21件。
特点二:
经济强镇最多重大车祸
东莞第二法院所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地为该院所管辖的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朗、大岭山六镇以及由太平高速交警大队所处理的高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地构成方面,重大事故件数最多为大朗、虎门、长安、厚街等经济强镇。
特点三:
行人死亡比率最高
据统计,在重大交通事故死亡的111人中,行人有34名,成为重大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人群。骑自行车者和骑摩托车者紧随其后,分别有30人和28人,三者加起来占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82.88%。小轿车、货车、客车、牵引车等机动车的死亡率较低,仅一成多。
此外,死者中10岁以下的幼儿8人,60岁以上的老人8人,最为集中的年龄段为31~40周岁,为37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点四:
近七成为双方都有责任
对于以上120辆被告方责任车辆的驾驶者,最终确认的在重大事故中应当承担全责的35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共计82人,分别为主要责任23人、同等责任28人、次要责任31人,无法认定责任的3人。
相对的,死者方除作为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的乘客无责任外,其他一般与被告方的事故责任相当。
分析
驾车撞人后 逃逸负刑责
报告分析,机动车撞击摩托车、自行车、行人后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同时可能含有无证驾驶、车辆技术机件不合格等原因,该类事故超过20件。
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卓林提醒: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人自行车违规 被撞也担责
报告分析,行人未按规定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且没有下车推行,在设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或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边行驶等,都是典型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方原因。
法官提醒,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横过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
酒驾摩托车 同样是犯罪
报告分析,所有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摩托车均为无牌(套牌、伪造牌照)、无证、无年审、无保险,驾驶者及乘坐人员未戴头盔,车辆大多存在机件不合格或为报废车辆,且驾驶人员大多有酒驾、毒驾;逆行、超速等行为。
法官提醒,摩托车相对其他机动车来说,对于交通事故的抵御能力较弱,因此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如果醉酒驾驶摩托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幼童遇车祸 家长难免责
报告分析,因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10岁以下的幼儿和儿童达8人,其中3岁以下的6人,有5个3岁以下的小孩均是由于家人疏于看管,在小卖店外的道路上玩耍,遇到机动车在起步、倒车或正常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通行,导致撞倒并碾压小孩。
法官提醒,机动车倒车过程中碰撞、碾压幼儿的事故屡屡发生,且多发生在居民密集居住、生活区。车主在小区行车,要察明车后情况,确保安全后倒车。幼儿的监护人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家长在小区看管好小孩,以免悲剧发生。
未取得驾照肇事逃逸
9人终生不得申领驾照
本报讯 (记者代希奎 通讯员阎海滨)无证驾驶在开车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今年以来截至昨日,东莞有9名无证驾驶者受到了这样的处罚。
3月18日19时45分左右,周某驾驶货车从沙角往虎门镇区行驶时,与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死亡。肇事后,周某在送许某到医院抢救后弃车逃逸。于4月25日到虎门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调查当事人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周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1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逃逸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周某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由于周某未取得驾驶证,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周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已经构成犯罪,将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东莞交警部门对其作出了终生不得申领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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