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要注意的危险细节
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一条消息引人注目——从今年起,每年的12月2日将被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截至今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与之相应,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7万左右,受伤人数约30万,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左右。可以说,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而在这些惨痛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因驾驶员日常的坏习惯所导致。一些老手自认为技术好,边开车边打电话、发短信回微博、设导航查地图;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支手还在不停地搜索着电台更动听的节目,插空还得点根烟。真可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手“舞”足“蹈”一心多用。更有女性驾驶者,边开车边画眼线、涂眼影、抹口红,一进车里,恨不得有三头六臂,开车休闲两不误。更有些人自认为这是“拿手”的驾驶“技巧”,而说到底却是一些驾车的坏习惯、坏毛病。带着这些毛病上路,一旦遭遇突发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想必有驾照的朋友都应该知道,“开车不能打电话”早在2004年就被写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然而,有些驾驶自动挡车型的车主就认为,开车用到的是左手、右脚和眼睛,而打电话用到的是右手、耳朵和嘴巴,两件工作同时进行,又有何不可?而科学研究发现,大脑的视觉系统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用来处理物体方位和物体属性(如颜色、形状)两方面信息的。在驾车的时候,这两部分视觉系统都是被充分启用的。而打电话这一行为,虽然以听觉来接收信息,但仍会在大脑中形成相关图像。这样一来,负责思维和控制语言系统的大脑额叶部分将“超载”,会挤占已经工作的视觉系统。这种状态下驾驶车辆,发生车祸的风险会成倍增高。
不仅打电话,开车时调整座椅、化妆等小动作,也都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的反应就会迟缓,甚至会出现操作不当、判断失误等情况。美国一家研究所曾发起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开车时“兼顾”其他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通常情况下的4倍。而开车时的这些不良习惯,也成为仅次于酒驾,威胁驾驶者安全的“第二杀手”。
即使明知开车时这些坏习惯的危害,再加上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却依然有人知法犯法,原因何在?归根结底,还是驾驶者的安全意识薄弱,不拿这些坏习惯当回事。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套用在开车上,各种小细节关乎到安全行车的整个细节。因此可谓“细节关乎生命。”正是因为忽视了这些小细节,才会导致不幸的发生。驾龄长不等于驾驶规范,没出过意外不等于行车安全。试问上述诸多“开车不该干的事”,又有哪位司机朋友敢说自己从未做过?所以改掉驾车坏习惯,首先要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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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考时要注意这些错误绝对不能犯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