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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考证难度加大,中途驾校竟然要加收300元才给安排路考,吴先生就碰到了这等倒霉事。
昨日,市消委会指出,驾照新规实施后,不少驾校以补加油费、食宿费等理由提出中途加价,否则就以“不安排学习、考试、不发证”等做要挟,这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驾校明确各项收项标准,以免后患。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驾照新规”)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实施后,除考试通过率大幅降低外,驾校学费上涨等连锁反应也相继发生。
市消委会曾接到吴先生投诉。去年2月,吴先生以4300元学费在某驾校报考驾照。今年1月长途路考前,该驾校要求每位学员加收300元“住宿费”,否则就不安排路考。其理由是“驾照新规实施,难度增大、学车成本增加”。
吴先生在报名时,已特意要求驾校在合同的补充事项中加上“从报名到拿驾照,中途不收任何费用”的约定。因此,吴先生拒绝加费。
对吴先生所投诉的现象,市消委会副秘书长邹杰指出,吴先生与驾校签订的服务合同,已约定了驾照培训的内容、费用等重要事项,且明确驾校“中途不收任何费用”的承诺。按照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驾校作为驾驶技术培训服务的提供方,有依法按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价格、违约责任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吴先生有要求驾校按约定的驾校培训项目、费用等提供服务的权利。
邹杰说:“换句话来说,驾校不能以新规实施、成本增加等理由单方面提出加价,否则可视为驾校违约。”
那么,怎样从法律上理解驾校中途涨价行为呢?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傅竹林认为,是否允许驾校培训中途涨价,关键要视驾校与消费者达成的合同、协议或文字中有关收费事项的约定。
第一,合同已明确约定培训内容及相关费用的,且未约定“服务加价情形及标准”的,驾校中途不能以任何理由加收费用,应按既定的培训内容、费用等标准履行合同;第二,驾校单方中途要求加价,并以“不安排学习、考试、不发证”要挟的做法,属合同违约行为。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驾校途中加价,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消费者同意加价事宜的,驾校才允许加价。
提醒
合同要约定
收费项目
如果驾校中途加价,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对此,市消委会提醒:
第一,驾校应该按傅律师解释的加价行为的法律意见,衡量自己加价的做法是否合法。有违之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驾校服务,必须执行明码标价,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途中加价行为,驾校必须征得消费者的理解和同意,并签订补充服务合同。
第四,消费者与驾校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培训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车时间、车型、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保障自己的权益,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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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3日电 据报道,继出租车合乘政策出炉后,北京市年内还计划出台私家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目前一些细节已经明确,包括对公益性拼车的鼓励支持,比如评寻合乘达人”、奖励社会效益显著的合乘网站。同时,对合乘费用的分担,不简单地认为是非法运营,对以合乘名义进行非法运营的也将依法处理。
拼车虽好但是问题也不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长贾新光()认为,怎样保障乘车人的安全,如何区分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允许拼车收费的私家车,这对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个挑战。
北京或出台私家车拼车意见 安全等问题待解决
北京拥有超过500万辆机动车,其中7成是私家车。数据显示,通过高速收费闸口的私家车里,超八成只有司机1人。这给城市交通、社会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顺风车发起人、顺风车公益基金管委会负责人王永日期对媒体表示,拼车能够减少10%到25%的车辆出行。王永分析说,北京目前有520万辆车,如果按照每天减少10%的车出行,就能减少52万辆车的出行,52万辆乘以和尾气排放,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据经济之声报道,私家车拼车,已经不是新鲜事儿,而有可能得到官方支持和鼓励,还是第一次。有媒体报道,北京市交通委将会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拼车过程中的费用分摊、事故追究等细节。
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很多城市的公共交通能力暴露出不少问题,“拼车”合法化无疑被寄予厚望,北京市能够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可以看出该市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当然,矛盾总是对立存在的,我们应该想到“利”,同时也不能忽视“弊”存在的可能。
拼车这种事情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个别私家车主将这种行为当成“生意”去做怎么办?利益的存在,会制造很多矛盾,如果个别车主将自己的私家车当成出租车来用,会不会在无形中伤害到“的哥”们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非常严重,谁又该出来协调双方之间的矛盾?同时,对于因为“拼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问题,如果私家车在有偿“拼车”期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以“私家车变更车辆用途”这种理由而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免赔的可能。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交通委又该如何应对?
专家:如何区分非法营运、安全等问题需规范
按照国际上的一些做法,参与拼车的人需要签署免责声明。只要不是因为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的人身伤害,拼车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赔偿的。
贾新光认为,怎样保障乘车人的安全,如何区分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允许拼车收费的私家车,这对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个挑战。如果出了事故以后,驾车人有强制保险,乘车人怎么办?是驾车人负责还是说单有一份保险?它的收费问题,其实应该由拼车人自己协商解决,但是有时候黑车介入的话,比较麻烦,这些都需要想办法规范一下。
此外,贾新光建议,我国如果有更多城市推广私家车“拼车”,不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比如划定“合乘”专用车道,更能鼓励人们的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表示,鼓励“拼车”的同时,也将严打非法运营。这就要求,必须给“拼车”和非法营运一道清晰的界线。有媒体表示,找到这条界线其实并不难,非法营运收费是为了赢利,而“拼车”的收费只是回收成本费用,我们只要设定好相关的标准就可以了,例如执法部门综合耗油、车辆磨损等因素,核定一个每公里多少钱的上限,如果车主的收费超过了限额,那将可被视为非法营运。当然,这一限额的制定也要充分征集民意,以求得广泛接受和认可。
曾经的私家车合乘游走在灰色地带,完全建立在彼此的信任关系上。如今,是时候给这种关系筑牢法律基础,保障双方权益了。所以,私家车合乘合法化后,很多法律责任亟须明了。(中新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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