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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考证难度加大,中途驾校竟然要加收300元才给安排路考,吴先生就碰到了这等倒霉事。
昨日,市消委会指出,驾照新规实施后,不少驾校以补加油费、食宿费等理由提出中途加价,否则就以“不安排学习、考试、不发证”等做要挟,这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驾校明确各项收项标准,以免后患。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驾照新规”)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实施后,除考试通过率大幅降低外,驾校学费上涨等连锁反应也相继发生。
市消委会曾接到吴先生投诉。去年2月,吴先生以4300元学费在某驾校报考驾照。今年1月长途路考前,该驾校要求每位学员加收300元“住宿费”,否则就不安排路考。其理由是“驾照新规实施,难度增大、学车成本增加”。
吴先生在报名时,已特意要求驾校在合同的补充事项中加上“从报名到拿驾照,中途不收任何费用”的约定。因此,吴先生拒绝加费。
对吴先生所投诉的现象,市消委会副秘书长邹杰指出,吴先生与驾校签订的服务合同,已约定了驾照培训的内容、费用等重要事项,且明确驾校“中途不收任何费用”的承诺。按照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驾校作为驾驶技术培训服务的提供方,有依法按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价格、违约责任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吴先生有要求驾校按约定的驾校培训项目、费用等提供服务的权利。
邹杰说:“换句话来说,驾校不能以新规实施、成本增加等理由单方面提出加价,否则可视为驾校违约。”
那么,怎样从法律上理解驾校中途涨价行为呢?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傅竹林认为,是否允许驾校培训中途涨价,关键要视驾校与消费者达成的合同、协议或文字中有关收费事项的约定。
第一,合同已明确约定培训内容及相关费用的,且未约定“服务加价情形及标准”的,驾校中途不能以任何理由加收费用,应按既定的培训内容、费用等标准履行合同;第二,驾校单方中途要求加价,并以“不安排学习、考试、不发证”要挟的做法,属合同违约行为。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驾校途中加价,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消费者同意加价事宜的,驾校才允许加价。
提醒
合同要约定
收费项目
如果驾校中途加价,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对此,市消委会提醒:
第一,驾校应该按傅律师解释的加价行为的法律意见,衡量自己加价的做法是否合法。有违之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驾校服务,必须执行明码标价,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途中加价行为,驾校必须征得消费者的理解和同意,并签订补充服务合同。
第四,消费者与驾校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培训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车时间、车型、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保障自己的权益,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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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考试,总是会有一些人落马,到底是哪个部分没有做好,或者是哪个细节没有注意到了呢?有相当一部分的考生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对此,有驾校考官对驾驶考试失败的考生容易犯的错误进行了精心的总结。从理论考试、桩考、电子路考到大路考等等方面,进行了一一解答。
理论考试不通过的原因有:
1、没有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过于紧张,粗心大意,审题不清;
3、时间控制不当,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在科目二桩考中,学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
1、准备动作不充分,未根据自身驾驶姿势调整座椅、后视镜,导致观察不到位;
2、心态不够平稳,操作动作僵硬,表现在离合器控制不当,容易熄火,或车速过快造成撞杆或越线;
3、考试限时十分钟,部分考生中途频繁停车,导致超时;
在科目二电子路考中,学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
1、失误在细节方面,比如起步不打转向灯、不系安全带等;
2、失误在心态方面,因为一个项目的扣分影响下一个项目的发挥;
3、失误在操作方面,比如通过限宽门方向打迟了,造成撞杆;
在科目三大路考中,学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
1、细节注意不够,比如没有绕车一周、起步不打方向灯、车门未关好就起步等;
2、安全意识不够,比如起步、变更车道、通过路口等不通过后视镜观察路面交通情况;
3、不能根据实际的交通情况选择合理的行驶车道和车速,容易导致扣分;
以上是绝大部分容易被扣分的各种错误的作法,很多驾驶考试落马的考生都是在这些项目上失利的,相信值得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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