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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0岁的王某是四川人,来绍兴做木工活10多年了,由于手艺好,近几年揽了不少活。手头宽裕了。5月份,他买了一辆“福田”牌小型面包车。8月8日晚上20时左右,王某开着这辆行驶公里数只有3000公里的新车,从绍兴驶往长兴去赶工期。谁知,刚上高速不到5公里,车辆就发生了侧翻。
据王某称,由于是第一次驾车上高速,高速路面较湿,旁边又有不断飞驰而过的车辆。当时心情很紧张,车速一直控制在100公里/小时以下,突然,旁边一辆黑色轿车超车后变更车道,慌乱间,王某连踩急刹车,车身出现了晃动,他又急打方向盘,车子随着巨大的惯性侧翻在旁边车道上,造成车内多名男子受伤,还没过首保期的新车,也因此被送进了修理厂。
在这次交通事故中,王某考取驾驶证还不到100天,又没有高速公路驾车经验,新车的行驶路程也未过首保期,因此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同时提醒,由于新手对高速公路突发情况缺乏主观上的充分估计,在发生突发情况后采取的紧急措施往往事与愿违,因此,新手发生的事故率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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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男子覃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105国道白石路段时发现身后有警车时,立即加速逃跑。三乡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截停嫌疑车辆检查时,发现覃某原来无证驾车。根据规定,覃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三乡交警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辖区105国道白石路段巡逻。一名驾驶桂K50763号牌小型客车的男子发现车身后的警车时,突然加速往三乡镇文昌路方向前行。这一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截停车辆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车男子竟置之不理。在民警再三告知不出示证件将依法暂扣车辆后,当事男子突然慌了神,赶紧拿出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交给民警检查。民警查看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当事男子覃某最后只得承认自己没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在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民警发现桂K50763号牌小型客车左前轮已经磨损成“光头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即指出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规定,覃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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