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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机关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汽车的技术状况,便于督促车主及时维护、维修,使汽车的技术状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发生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对已领取车号牌的汽车每年定期进行一次检验,这种定期检验称为汽车年检。车辆年检时间通常这样安排:车号牌尾数为0的,在10月份进行年检;尾数为1的,在11月份进行年检;尾数为2的,在12月份进行年检;尾数为2—9的,在3—9月份进行年检。年检的基本内容参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具体是:
①检验发动机、底盘、车身及附属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检验标准。
②行车证、车号牌、车辆技术参数等是否与档案登记相符,有无变更,是否及时办理了异动登记。’
③汽车转籍过户是否按规定手续办理,在册车辆与实有车辆是否一致。
④车号牌、行车证有无损坏、涂改、仿造、复制、重领、冒领和挪用。
⑤车辆是否改装、改型、改造,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等。
年检通常由车辆管理机关事先发出通知,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要求和其他具体事项等。车辆所属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要求维护、维修汽车(包括汽车的车容、车貌),将车按
时开至指定地点参加检验,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经车辆管理机关按机动车技术检验标准检验合格后,在《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和行车证上予以签证,发给定期检验合格证。年检不合格的或逾期未进行年检的汽车不得上路继续行驶。若因某种原因车辆不能按时参加年检,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若车辆要报停,须将车号牌和行车证交车辆管理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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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合肥7月8日电 (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杜美平 汪合新)今年6月19日发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的父子驾驶豪车在闹市区“对对碰”事件目前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今天从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于7月5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涉事者杨群保、杨志龙父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杨群保与杨志龙系父子关系,因长期的家庭矛盾,双方积怨较深。今年6月19日上午,杨志龙与杨群保再次发生纠纷,杨志龙用砖头将其父亲杨群保的S350轿车挡风玻璃砸坏后,驾驶自己的Z4轿车自行离去。上午10时45分左右,杨志龙驾车行至市区主干道雨山路时,发现杨群保驾驶奔驰车尾随在后,便心生不满,于是倒车撞向其父亲驾驶的奔驰车。后双方不顾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在雨山路上再次进行撞击。当两车行至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叉口时,杨群保车在前,杨志龙车在后,杨群保便倒车撞向杨志龙驾驶的宝马车。接着,双方又在该路口驾车相互兜圈子进行碰撞,持续时间长达3分钟。两车熄火后,父子二人均弃车逃离现场。
由于这一路段车流量较大,杨氏父子二人故意持续撞车,导致路口瞬时被堵塞,行人和非机动车纷纷予以躲避,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交通民警接“110”指令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和疏导,至当天中午12时20分左右,雨山路的交通才恢复正常。
事发当日,马鞍山市花山公安分局即予以立案侦查。6月21日,迫于舆论的压力,杨志龙投案自首。6月23日,杨群保被抓获归案。6月28日,公安机关以杨群保、杨志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花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花山区检察院受案后认为,杨群保,杨志龙为家庭矛盾而父子斗气,分别驾驶车辆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多次发生撞击,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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