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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这是一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伤者刘先生可向人民法院选择性提起诉讼,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公交公司和私家车司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但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乘客购票乘车,与公交公司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上述条款规定了公交公司负有保证乘客人身安全的合同义务,乘客刘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乘客刘先生可依照《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选择一种对自己有利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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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王在兴) 深圳不会成为车辆“限购令”的接棒者。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昨日明确表示,深圳没有对车辆实施限购的计划。深圳将遵循2012年发布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下简称“《白皮书》”)中倡导的“增供、调需、挖潜、优先”等原则,以柔性管理手段指导城市交通发展,治理交通拥堵等问题。
7月10日,中新网发布消息指中汽协分析称深圳、天津等8城市存在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可能。此前,尽管关于深圳“限购”的坊间传闻从未间断,但多为车商的促销说辞。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表示,根据2012年发布的首部《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我市在加强交通需求调控方面,主要通过利用设施供应、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车辆合理使用。《白皮书》表示不采取硬性限制措施,而是通过综合手段实施软限制。
目前,深圳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30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30万辆。从深圳汽车增长速度来看,市民购车的需求依旧旺盛。随之而来的是,深圳高峰期间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预计到2030年,深圳市机动化出行总量约达到目前的2.5倍。
2012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正式对外发布我市首部《城市交通白皮书》。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白皮书》首次系统制定新时期强化交通需求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平衡交通需求与供应的原则,加强对机动车使用的引导与控制,缓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在高峰时段的道路交通压力。
根据《白皮书》的规定,深圳将以行人公交优先、低碳绿色发展、交通需求调控以及差别化发展、一体化整合为核心理念,从建设“轨道+快速公交”复合公交通道、各类资源向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倾斜、按“区域差别”原则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升城市交通的内涵和品质,转变市民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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