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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底,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正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修订。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车险示范条款正式版或在今年“3·15”之前公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车险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其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被废除最为引人注目。
专家认为,这是最核心,最具有颠覆性的内容。
修订 1
无责不赔 霸王条款将被取消
在征求意见稿,出现了“取消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车辆损失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的修订内容,这一修改直指备受争议的“无责不赔”。
目前执行的车损险条款,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采取先区分责任再赔付的违法方式处理的,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
专家揭底
业内专家指出:车损险是一种物质保险,保的是车辆损失。理论上说,只要投了足额车损险,车损险项下的损失应该得到全额赔偿,和责任没有关系。
新规调整
对此,新规中对“无责不赔”进行调整:因第三方责任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无论有无责任,车主都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专家强调,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有望据此得到合法保障。
保险解读
锦泰财产保险车险部经理张泳告诉记者,产生“无责不赔”的原因,是一些无责任方自动放弃了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以及部分保险公司为了减少追偿麻烦,而对客户的推托。他称,近年来中保协正在建立“代位求偿”系统平台。所谓“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修订 2
高保低赔 将被彻底颠覆
我国车险另一大霸王条款是高保低赔。现行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足额保险金额依据新车购置价认定,实际赔付却最高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
举例揭底
以一辆2009年购置的价值12万元的汽车为例,2012年交保费时仍会按12万元来计算,但根据保险公司0.9%的月折旧率,3年下来已经被折价3.88万元。即便车辆全损,车主获赔金额也只有8.12万元。
新规调整
正在完善中的示范条款将彻底颠覆“高保低赔”霸王条款:车损险足额保险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也为车辆实际价值——这意味着,实保实赔。专家指出,这将使消费者免于为永远不能兑现的保额交纳没有任何意义的保费。
保险解读
张泳表示,目前不同车龄的同款车型车辆之间保费差价较小,以10万元车辆为例,保费差价不会超过100元钱。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99%的车辆出险,是因擦挂和碰撞造成的部分损失,其更换的配件和维修费用则没有车龄差异。那么,如果只是赔款计算方式变化,而费率不调整,这样就产生了保费极大差异,赔付金额确相同的问题。他认为,废除“高保低赔”之后,保险费率或面临大幅调整。
修订 3
涉水不赔 新条款仍显模糊
汽车保险业界专家认为,在征求意见稿中,还存在有些条款模糊不清、甚至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近些年来,涉水争议是车损险中常见的争议之一。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写明了暴雨、洪水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
专家揭底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认为,“沾水就不赔”是在涉水理赔中保险公司最常见的、也是最不合理的一个理由。由于原来的车损险条款对涉水行驶并没有进行清晰、明确、严谨地定义,所以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片面地扩大为沾水就不赔。他表示,在大量的司法实践和法院判例中,消费者即使没有购买涉水险,也能获得发动机进水的赔付。
新规问题
在征求意见稿中,写明了暴雨、洪水等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因涉水行驶或发动机进水后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免责范围,但并没有解决这一条款模糊不清的问题。
专家认为,修订示范条款时,必须要加强严谨化、通俗化和明确化的努力,避免以涉水行驶为代表的灰色术语条款成为新的霸王条款。
○保费变化
优质客户面临利好
据悉,此次改革后,保险公司保障责任将明显增加,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车险价格不会整体提升,而是通过更加充分使用浮动因子,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
○车主反应
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些新政策的推出,车主些都该拍手叫好。”有着10年驾龄的市民郑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作为无责方,如果自己的保险公司不赔,就很怕对方车辆“溜了”。如果取消了“无责不赔”条款,感觉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次的车险条款中,变化最明显的其实是思考的角度。”市民钟倩说,无论是废除“高价低保”还是“无责不赔”都是保险公司转换思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让保险费给得更有价值。
○延伸阅读
豪车还是撞不得
经过一系列调整后,前段时间引起业界大讨论的“天价撞车案”是否就有了新的解决方案?对于这个问题,张泳表示:“尚没有一种针对豪车的保险,所以在业内所谓豪车和普通车辆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所谓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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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路
杭州“限牌”传言仍在发酵。尽管相关部门紧急辟谣,但不能否认的是,借此东风,杭州大部分车商重新过上了好日子。买车排队、车价回涨、甚至加价加配置,一些久违的车市现象重出江湖,并引发了连锁反应。近日,本报“汽车路路通”维权热线,就接到了这么几桩事情——
约定时间到了
车却没了影
“说好的车呢?”上周四,杭州人张先生找到了记者。电话里,张先生怒气冲冲,说话声音高八度。原来,6月初,张先生在杭州城北某4S店,订了一辆合资品牌轿车,并签下了购车合同。合同写明,新车的实付价格为11.3万元。销售员答应张先生,新车最迟于6月下旬交付。
早已付清订车款的张先生盼星星、盼月亮,可他一直没等来4S店的通知。6月中旬,杭州传出了即将限牌的消息。冷清了许久的车市,瞬间热闹起来。许多原本门可罗雀的4S店,一时人满为患。这下,张先生急起来了——万一限牌,我的车还没拿到,怎么办?他多次打电话给销售顾问,可每每得到的答复都是,车还在路上。眼见时间到了6月底,新车连个影都没看到,张先生火气一下子上来了:这不欺负人嘛!于是,他一个电话打给了“汽车路路通”。
无独有偶,杭州还有一些准车主,也碰到了类似的事情。6月10日,刘小姐购买了一辆合资品牌轿车。那时,限牌传闻还没出来,4S店满口答应,一周内交车。可20天过去了,刘小姐的新车还没等来。问4S店,对方支支吾吾,一会说车已经发出了,一会又改口说车还在厂里,弄得刘小姐气不打一处来。“恐怕,我是被人插队抢先了吧!”刘小姐推测。
本报协调
4S店答应15天内交车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刻帮忙联系上了4S店。“这辆车,确实不好意思。”在张先生买车的4S店,销售主管谢先生告诉告诉记者,张先生买的车,本来就很热销。而且他要的这款,又是最俏的“白车漆、黑内饰”。“排队要这车的人,本来就很多。可厂家的发车速度,却是有限的,各家4S店都在抢。”言下之意就是,张先生没拿到的车,4S店也很无奈。
事实果真如此吗?张先生的一句话,点醒了很多人。这两天,他又去4S店逛了一圈,发现自己买的车已经涨价了。“我买的时候,只要11.3万元,可现在,要11.5万元,涨了2000多元。我合同签了,价格也动不了了。别人买车,4S店就可以多赚钱,你懂的……”
刘小姐这里,情况也差不多。她买车的时候,这辆车只要13.8万,优惠6000多元。现在,优惠总数还是6000元,不过其中的3000元变成了装潢。对于4S店来说,显然更倾向于送3000元装潢,而不是直接优惠3000元。
在本报的协调下,两家4S店都答应,尽快交车,时间大约为15天左右。“不过,时间上也不能打包票的。万一出现什么状况,你们也要理解。”4S店负责人欲言又止。
谁占主动
关键看购车合同怎么签
事情算是暂时解决了,可这几起投诉,给我们的教训却不少。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张先生,还是刘小姐,他们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里,都没有写明具体的交车时间。比如张先生,他的购车合同里只有“车到交付”字样,而刘小姐的购车合同,压根没提交车的时间问题。所谓的“月底前交车”、“一周内交车”等,都是销售员口头答应的。这下问题就来了——一旦4S店无法及时交车,准车主有理也说不清了。
限牌传言也成了4S店“跳票”的另一个推手。据了解,传闻一出现,杭城的车价纷纷回涨。此前,车市正处淡季,4S店们想尽办法提升销量,价格也很实在。限牌传言一来,销量猛增,供需关系立即逆转,同样一辆车,后来的赚钱更多,一些4S店就开始打起小算盘了。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签订购车合同时,合同的文本,多数是由4S店拟定的。例如,完整的购车合同,对于交车时间是有约定的。如果4S店无法及时交车,就会受到惩罚。可合同到了消费者手里,这一条往往消失不见了。如果签了字,自然对消费者不利。“扳回来的办法也有,就是消费者要求,在备注中增加交车时间的条款。不过,由于之前车市处于淡季,交车都比较快,这一条多数被忽略了。”
记者也了解到,由于车市一下子紧俏起来,准车主们对于交车时间,也再次重视起来了。杭州一家4S店,甚至在购车合同中注明:如果无法按照规定时间交车,由4S店每天补偿消费者两升汽油。这也不失为一种缓解矛盾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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